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推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
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列入国家危险货物名录或者根据其性质制定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包括医疗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活动的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2倍以上的财力。2亿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购买服务的意见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二项是:市、县级财政负担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的费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相关标准支付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理设施运营企业的。第三十三条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完善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艺,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监测设备及必要的水源,并满足消防要求。2设置明显标志。3在道路建成区进行雨污分流时可采用人工清扫的方式完成,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洒水降尘作业。第四十四条新建工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运行、隐患排查整治。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职责。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贵州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硐麒龙国际会展城D1栋1819
西安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新长安广场B座1502
研发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京工业园沣五东路
电话:400-6699-864
邮箱:barlosi@barlosi.com